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意見》(中發(fā)〔2018〕27號)要求,地方政府要在5-10年內化解隱性債務,十年化債之路已過半。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償債壓力加大,比如新網(wǎng)紅“四大天王”中的遵義、濰坊、蘭州、昆明。2023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要實施一攬子化債方案,意味著隱性債務化解即將進入新的階段。城望集團深度研讀中央及各省化債相關文件,并結合為多地政府、國資、城投服務的實操調研,編撰本書,為各地國資國企化解隱性債務作實戰(zhàn)參考。
自2017年7月,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首次提出隱性債務概念以來,中央層面就圍繞“化存量、遏增量”先后出臺一系列政策文件,充分體現(xiàn)了中央對隱性債務化解的高度重視。一方面,指導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開展隱性債務置換,推出建制縣隱債化解試點和全域無隱形債務試點,化解隱性債務;另一方面,嚴堵違法違規(guī)舉債融資的“后門”,管控新增項目融資的金融“閘門”,堅決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。在防風險領域,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范一直是政府工作重點,尤其是隱性債務風險。目前,十年化債進程已過半,雖取得一定成效,但不少省份在2022年預算執(zhí)行報告中指出化債存在的問題,如河南、新疆、貴州、甘肅、四川等均有提及部分縣(市、區(qū))債務負擔較重、債務風險等級較高、債務還本付息進入高峰期等。尤其受疫情等不可控因素影響,地方政府自生財力下滑嚴重,進一步削弱了償債能力。面對如今的債務化解困境,如何守住不發(fā)生系統(tǒng)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是地方政府的當務之急。本書共包含七篇,分別回顧了隱性債務發(fā)展歷史,明確了隱性債務的定義、典型特征及表現(xiàn)形式,闡述了政府性債務當前現(xiàn)狀,剖析了隱性債務滋生根源及化解困境,總結了隱性債務化解的思路,整理了目前化債的主要實踐與局限,提出了未來化債趨勢與建議。本篇將隱性債務發(fā)展歷史分為四個階段:(1)1994-2008年:分稅制改革等催生政府性債務;(2)2008-2014年:債務規(guī)模迅速膨脹與債務排查;(3)2014-2018年:存量債務置換與新一輪擴張;(4)2018-至今:隱性債務“化存量,遏增量”。本篇首先根據(jù)27號文、46號文及不同省份、區(qū)縣出臺的隱性債務化解方案,歸納出隱性債務定義;其次根據(jù)相關政策文件分析,總結出隱性債務具備的三個典型特征;最后,根據(jù)各地違規(guī)舉債通報情況統(tǒng)計,進一步將違規(guī)舉借或擔保債務等具體化,將隱性債務的表現(xiàn)形式分為十四大類。本篇對我國政府性債務現(xiàn)狀進行闡述,首先依據(jù)當前一些官方機構和學者的測算,得出隱性債務存量規(guī)模較為龐大;其次,根據(jù)債務統(tǒng)計數(shù)據(jù)分析得出目前我國的債務結構不合理;再者,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存在不均衡性,主要體現(xiàn)在地區(qū)和層級分布不均衡;最后,從債務化解的角度,整理匯總了目前化債取得的一些成效,和部分地區(qū)化債不及預期,甚至存在違法違規(guī)行為。本篇首先分析了隱性債務滋生的根源,分別從宏觀、中觀、微觀三個層面進行剖析;其次,從債務化解的堵點、痛點、難點以及弱點四個方面闡明了目前隱性債務化解的困境。本篇總結了化債的總體思路,首先從中央到地方乃至城投公司,必須守住不發(fā)生系統(tǒng)性金融風險的底線;其次,各地堅持以“化存量,遏增量”為共識;再者,以財政部提出的6種化債方案為框架;最后,從事前、事中、事后三個管理階段指明化債的方向。本篇將隱性債務化解的途徑歸納為“三輪置換+區(qū)域特色化債模式”。首先,中央層面進行了三輪置換——發(fā)行置換債、建制縣化債試點以及發(fā)行特殊再融資債,有效緩釋了債務風險;其次,整理了地方政府圍繞財政部提出的6大化債方案,因地制宜,打出化債組合拳進行化債的典型案例;最后,從各地化債實踐經(jīng)驗中,提出目前化債方式的局限性。本篇提出未來化債的趨勢和有效建議。首先,從短期來看,此次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的一攬子化債方案是未來化債的方向,本文從7個方面對一攬子化債方案進行了預測;其次,從長期來看,隱性債務的來源主體是地方融資平臺,若想從源頭上遏制新增隱性債務,就必須徹底推動融資平臺市場化轉型,本篇針對城投公司提出6大轉型要點;最后,基于以上內容,提出4條隱性債務化解的有效建議。(掃碼訂閱,更多驚喜福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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